语言
柯尔克孜语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东匈语支克普恰克语组。
绝大部分柯尔克孜族使用自己的语言。阿克陶等县农业区与维吾尔族杂居的柯尔克孜居民通用或兼用维吾尔语;北疆特克斯、昭苏等县的柯尔克孜居民大部分兼用哈萨克语;塔城市、额敏县一带的与哈萨克、蒙古族杂居的柯尔克孜居民,大部分通用或兼用哈萨克语、蒙古语;黑龙江与汉、蒙古族杂居的柯尔克孜居民,通用汉、蒙古语。
城镇的柯尔克孜人,特别是青少年,通用汉语、汉文的人越来越多。
文学
在柯尔克孜族的文学遗产中,民间文学占据首要地位。其形式有神话、传说、故事、史诗、叙事诗、寓言、民歌、谚语、谜语、绕口令等,内容丰富,题材多样。
《玛纳斯》是一部规模宏伟、流传甚广的英雄史诗,在国内外享有盛誉。长诗描绘了柯尔克孜族社会的各个方面,是柯尔克孜族语言、历史、宗教、文化、政治、经济、哲学、美学、军事、医学、习俗的百科全书。其主要内容是玛纳斯及其子孙领导柯尔克孜人民反抗外族侵略的斗争,表现了人民争取自由和和平生活的愿望,歌颂了爱国主义、英雄主义精神
习俗
婚恋
柯尔克孜族实行外婚制。习惯上一般直系七代和旁系五代的亲属之间不能通婚,与其他氏族、部落或民族的孩子和同吃母奶长大的男女,也不能通婚。所以,订婚之前,要非常细致地了解对方的情况。
柯尔克孜族的订婚仪式较隆重,一般在女方家举行。男方组织“相亲团”,牵上一只活羊,带上衣服、首饰等,特别要带一对耳环作为订亲信物。相亲的婆婆或姑姑、姨姨上前吻姑娘的前额,庄重地给戴上耳环,这意味着姑娘已是自己家里的人了。同时还要给姑娘梳“订亲头”,并把带去的金银首饰等以及衣服、鞋帽统统给姑娘穿戴上,在打扮时还唱“订亲歌”。在订婚宴时,“相亲团”所带的礼品按亲疏和辈份送给姑娘家的亲戚,双方即协商迎娶日期及其他有关事宜。
在婚礼的前一年或半年(一般是定亲仪式后),要举行认婚仪式,双方父母不参加。在举行认婚仪式时,新郎在嫂子和一群伴郎的陪同下,携带聘礼到女方家去,新郎到距女方家约一公里处,派代表到女方家请求认婚。新娘也在一群伴娘和嫂子的陪同下,前去迎接。根据柯尔克孜族的习惯,定亲和认婚仪式以后,双方不能违背婚约,尤其是女方不能随意毁约。
婚礼一般举行三天,仪式在女方家举行。第一天,新郎的父母和亲戚朋友陪同新郎来到新娘家。来时,带一只活羊,还要赶一些牲畜和带些其他礼品。女方把男方来客招待一番之后,要举行一种“恰西洛恰西德”仪式,即把包尔萨克(油炸菱形饼)、奶疙瘩、方块糖、水果糖等用口袋装起来,用木杆顶到毡房天窗上,让其自然散开,食品落地,让小孩子抢着吃。这种仪式表示婚礼正式开始。第二天,正式举行“尼卡”仪式,新郎和新娘来到村长老及阿訇面前,由阿訇念“尼卡罕”(结婚证词),吃泡了盐水的馕或油疙瘩,表示双方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