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纳西族主要聚居于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其余分布在维西、中甸、宁蒗、德钦和四川盐边、盐源、木里及西藏的芝康等县。纳西族原是中国西北古羌人的一个支系,大约在公元三世纪迁徙到丽江地区定居下来。 纳西族讲纳西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分东、西两种方言。以金沙江为界,西部约20万人,内部能互相通话;东部中又分为三部分,各有土语,互相通话有困难。
早在一千多年前,纳西族人就创制了古老的原始象形文字--东巴文和一种音节文字哥巴文,这是至今世界上少有的还流传的民间活的象形文字。用这种文字写成的典籍称为《东巴经》,中国藏有9000册左右,世界其它各国藏有1.1万册左右。1957年设计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方案,现在通用汉文。 纳西族人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种植水稻、玉米、土豆、麦、豆类和棉、麻等。
金沙江两岸是林区;玉龙山区植物种类多,被誉为植物宝库。手工业也有发展,“丽江马”闻名全国。现已有机修、采煤、发电、化肥、电机、轻工等中、小企业。金沙江两岸出产多种药材和特产。
历史
纳西族是中国的一个古老的民族,是古代羌人向南迁徙的一个支系。纳西这一族名来源于古代髦人的一个部落名。其先民在晋代史籍中称“摩沙夷”、“磨些”,意思是“牧牛人”。他们先向南迁至岷江上游,又像西南方向迁到雅垄江流域,后又西迁至金沙江上游。唐代,他们聚集在丽江、永宁一带,先后被吐蕃(藏族)和南诏(彝族和白族的先民)所统治。
三国时内部已有阶级分化,唐初曾建立越析诏(磨些诏),为六诏之一,后为南诏所灭。南诏统治者曾将上万户的磨些人迁到昆川地区,这些磨些人后来与白族融合。明初,不少戍边的汉人也融合到纳西族中。从明朝到清朝,一些首领先后被中央王朝授予世袭封建土司官职,其管辖地区基本上都已进入封建领主制发展阶段。尤其是清初实行“改土归流”后,纳西族封建社会得到进一步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本民族的意愿统一定名为纳西。纳西族人在自己民族的发展过程中,创造了灿烂的民族文化。产生于公元7世纪的东巴文,是目前世界上仅存的仍在使用的象形文字。用东巴文书写的东巴教经典的《东巴经》,是研究纳西族社会发展历史的珍贵资料。
礼仪
纳西族很重视人际关系,重感情交往,患难与共,讲求礼尚往来。尊老爱幼是纳西族的美德。老人在家中具有很高的地位,倍受尊重。凡遇天灾人祸,婚丧嫁聚,亲友村邻都会主动接济帮助,不计报酬。好客是纳西族的传统美德,每当猎获归来,凡路遇的行人都可分得一份猎物。贵客临门,主人要做六样或八样菜进行款待。若村中或家里来了客人,男女老少都会起来打招呼,热情让坐。在家里,年青人要先顾老人吃和睡,要给老人端洗脸水、洗脚水,此种美德世代相传。
节庆
纳西族以农历记年。主要节日“三月龙王庙会”、农历正月十五日的“米拉会”(即棒棒节)、夏历七月中旬举办的丽江七月会,也称为“七月骡马会”等。不少节日如: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均与当地汉族大致相同,春节是最大的传统节日,并且伴有许多祭祀活动。
除年节外,纳西族还有许多祭祀活动。其中最为隆重的是“纳西祭天大”,祭天大一般都选在正月上、中旬,届时要选好祭天场,由东巴教掌教人任祭司,并宰杀轮流喂养的祭天猪,各家各户都要捐大麦、小麦用来酿酒,做饵块。祭时用全牲大祭,在场者均要洗手执香肃立。祭毕,用猪血灌肠、猪头、内脏烧汤,熟后按户分食。大祭后三天,还要进行以各家各户为单位的小祭。
还有“祭三朵(本族保护神)”,纳西族认为三朵是属羊的,每年二月八日和八月羊日,要用全羊祭,丽江地区的纳西族祭三朵还要带着火锅到风景秀丽的地方野餐。 农历七月二十五日,是摩梭人举行朝拜女神山的活动,这是一个具有原始宗教色彩的群众节日。
这天人们穿着盛装,聚集在狮山下烧香,喇嘛念朝山经,人们向女神敬献酒肉及水果,并叩头朝拜。 二月初八的北岳庙会,纳西语称作“祭三朵”,这也是纳西族祭祀本民族保护神或战神“三朵”的传统节日。北岳庙,因南诏时曾封玉龙山为北岳,三朵庙建在玉龙山麓而得名。相传,古时有一猎人,在玉龙山上发现一块奇异的雪石,背回家去,走到现今的庙址时,雪石异常沉重,就歇下休息。
再想背起赶路,雪石重不可移,人们认为这是神的化身,就地建庙祭供,从此,人们常常见到一位身着白甲,戴白盔,执白矛,跨白马的天神,经常显灵,保护这里的土地和人民。纳西人认为三朵就是本民族最大最有权威的神、是属羊的,每年二月初八和八月属羊日,要用全羊隆重祭奠。庙会期间,正是茶花初开时节,届时,人山人海。烟火缭绕,花开四野,人们四散野餐,信徒烧香磕头。此庙会之隆重与气氛,冠丽江所有庙会和节日之首。
婚俗
永宁纳西族自称“摩梭”。他们直到今天,在婚姻家庭方面仍保留着母系制遗俗。在以往典型的摩梭人家庭结构中,只有母亲血统的亲人——外祖母及其兄弟姐妹、母亲及其兄弟姐妹、母亲的亲生儿女以及母亲姐妹的亲生儿女,生身父亲被视为外人。在家庭生活中,妇女的地位显赫,家长由长辈高的妇女担任。她还是家庭中宗教祭祀活动的主持人。家庭的血统世系按母系计算,财产也依母系原则继承。 与这种母系家庭相适应的婚姻制度,人们习称为“阿注”婚。
“阿注”意为“朋友”、“伴侣”。这种婚姻的主要特点是:男不娶、女不嫁。凡属不同母系血缘的青年男女都可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意愿挑选心上人,只要彼此乐意,便互赠手镯,腰带一类的礼物,并开始过起了偶居生活。由于他们分别在两个家庭里生产、生活,所以男子要在夜幕降临后才去女家访宿,次日清晨又匆匆返回母家。同居所生的子女,姓母亲姓氏,并归母亲家庭抚养,男子对子女们没有任何权利和义务。由于这种婚姻家庭没有经济等方面的必然联系,所以男女双方的离异十分自由,只要女方拒绝来访或男子停止访宿,“阿注”婚便宣告结束。
服饰
纳西族受汉族的影响较深,男子服饰与汉族的基本相同,穿长袍马褂或对襟短衫,下着长裤。妇女服装,除个别地方仍保持穿裙的习俗外,已改穿长裤,但整个服饰。仍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丽江妇女上宽腰大绣的大褂,前幅及膝,后幅及胫,外加坎肩,下穿长裤,系百褶围腰,穿船形绣花鞋。衣服多为蓝、白、黑三色,在领、袖、襟等处绣有花边,朴素大方。已婚妇女在头顶梳发髻,戴圆形的纱帽,未婚女子则将发辫盘在脑后,戴布头巾或黑绒小帽。